我只看到一個人硬是要說「17歲 = 中二病 = 什麼都不懂」「老夫娶少妻 = 羅莉控」。
我很好奇作者對於這兩個等式中間的等號,論述是什麼,依據是什麼,實證又是如何?
年紀相仿的人閃電結婚,頂多訝異,或者說他們「天雷勾動地火」「一見鍾情」。老少配急著結婚,就是「老牛吃嫩草居心不良」「純粹為了年輕的肉體」。又例如我們會說異性戀有生活(life),對同性戀卻說生活型態(life style),異性戀擁有關係(relationship),對同性戀卻說是性關係(sex)。我們對於特定族群,就只限縮的去討論他們的「性與肉體」,以及這在「道德」上的意義,彷彿這樣的關係中,日常的生活與關係都是不存在的。同性戀世界的全部就只有肛交,老少配存在的目的就只是要享受青春的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