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8日 · >>F00055
前陣子看到電視科普節目討論以量子物理的方式進行資訊傳輸,大概是利用糾纏(entangled)的原理,將量子態資訊作出遠距離且跨物質的傳輸。電視節目也提出發想,猜測未來的人類世界,說不定可以利用相似的原理做出所謂的「瞬間移動」。這種「瞬間移動」並非是將物質傳輸到遠方,而是只有將「資訊」傳出,也就是說,他並不是真的使一個人移動,而是將一個人所包含的所有量子資訊給轉移到遠處的另一團粒子,形成一個和原先都相同的人,然後原處的人將被「消滅」。
節目提出了一個問題:「那麼這個人還是原來的同一個人嗎?」
這個問題就變得富有哲學意味了,如果一個人的身體物質層面全數由相同的物質替換過,但是由於「資訊」和原先相同,所以任何的身體狀態、思想、記憶、情感等等和原先皆相同,那麼這是同一個人嗎?有人提出忒修斯悖論(見下註),質疑這叫做複製,不叫做傳輸,傳輸過後的人並非本尊,因為組成他的各個部分已經與原先不同了。
然而如果以組成身體的部分不同,就要說他不是原來的同一個人,那麼這世界上每個人每天身體裡都有些細胞死亡,有些新的細胞生成,難道要說每個人和前一天都是不同一個人嗎?我們對於一個人或一件東西的認定與感受,似乎並不單純只是依循他的組成分子來決定,相反的,我們往往在心理上賦予他「獨特性」。只要能夠在心理上取得了「獨特性」,無論在本質上有什麼改變,他在社會或個人的「觀念海」中,仍舊具有不滅的地位。例如路邊隨便撿到的一把斧頭,把斧身和斧柄都置換過後,大多數人都會跟你說那是一把新的斧頭。然而如果這把斧頭已被賦予了「獨特性」,例如被認定為「曾曾祖父流傳下來的傳家斧頭」,即使家傳的過程中為了修復老舊而換過了斧身和斧柄,他仍然具有不滅的地位,仍然是那把「曾曾祖父流傳下來的傳家斧頭」。
當然,不同的個體因為對於「獨特性」的認定不同,因此自然會產生認同差異。例如我以前就讀過K中學,因此我對K中學的認知,建構在我身處K中學三年來的所有經驗總和。當我畢業好幾年後,回去看看發現學校的人我都不認識了,學校近期發生的事我也都不曉得。對我來說,K中學的「獨特性」是那三年的經驗總和,因此超過這三年的部分,我既不熟悉,又和我認定的「獨特」有所不同,所以我會覺得「這不是以前的那個K中學了」。然而,對於未曾身處K中學之中的人們,對他們來說,K中學所代表的符號和表徵並未改變,因此與他們心中的「獨特性」並未相衝突,此時他們就會說「K中學一直存在啊!仍然是同一個K中學啊!」
「獨特性」所衍生出來的是一種世界被明確區分,且有所屬的一種歸屬感。當個人意識到自己是某個團體的成員,往往會刻意加強對自己團體與其他團體的分別,藉由劃定明確界線的方式,來增加自己團體的凝聚力。對於某些異性戀來說,他們必須時時強調同性戀與自己的不同,例如同性戀都濫交、同性戀會得HIV、異性可以結婚但同性不行等等,如此才能使得他們取得身為異性戀的歸屬感與安全感。一旦團體之間明確的界線被打破,社會性認定受到動搖時,他們就會感受到威脅,因此必須起身捍衛自己的身分認同,於是不斷強調同性戀有多淫亂、同性戀都有愛滋病很骯髒。當同性別婚姻運動的浪潮襲來,使得他們最後一道「區別敵我的防線」面臨潰決,自然相應生出極端激烈的反抗心態。他們害怕的是身為異性戀的「獨特性」的消失,使他們面臨「家破人亡式的團體認同毀滅」。
然而,事實上,每個人的婚姻都是不同的,對於個人來說都是單一獨特的,異性戀已經締結的異性別婚姻並不會因為同性別也能結婚之後,就喪失了他們婚姻的獨特性。即使共用了相同的法律系統,不同的人的婚姻生活也都會是不同的,不會因此而攪和在一起。異性戀並不會因為婚姻制度的改變,就喪失了異性戀的獨特性。相反的,以區分異性戀與同性戀為理由,而禁止同性別婚姻,這只是凸顯了異性別婚姻的「獨佔」,而非異性戀的「獨特」。在社會的壓迫之下,同性戀反而可能締結異性別婚姻,因而使得原本「以婚姻區分性傾向獨特性」的那條界線變得模糊,反而使得同性戀存在於異性別婚姻而隱身在假定的異性戀生活型態之中,反而使得異性戀的「獨特性」受到干擾。
註:忒修斯悖論
忒修斯與雅典的年輕人們自克里特島歸還時所搭的30槳船被雅典人留下來做為紀念碑,隨著時間過去,木材也逐漸腐朽,而雅典的人便會更換新的木頭來替代。最後,該船的每根木頭都被換過了;因此,古希臘的哲學家們就開始問著:「這艘船還是原本的那艘忒修斯之船嗎?如果是,但它已經沒有最初的任何一根木頭了;如果不是,那它是從什麼時候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