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離婚,臉書同溫層崩潰了
的確同溫層大大們講得都很對,
關於婚姻家庭的想像,應該要更遼闊。
「女人不應該為了不夠賢慧而感到抱歉」
「好聚好散的關係不應該叫做失敗的婚姻」
云云
但我有點嘴癢的再來用一句老話嘴一下:
「那是你的婚姻嗎?你住海邊,管很大嗎?」
當然兩個人為了私事,在社群網站設定公開動態,
看得到的路人來嘴個兩下,好像也沒有不對。
不過就如他們自己所說,如果沒有自己公布,
私底下偷偷辦完手續,說不定後續的風暴會更大,
避險心態很明顯。
比起女性是不是賢妻,婚姻應不應該討論成功與失敗,
我更在乎的是兩個人的關係,不應該被社會如此的左右,
連私底下偷偷辦個離婚手續,也要考量個大半天。
覺得結婚就應該做賢妻也好,不這麼覺得也罷,
至少在私人的關係底下,社會不應讓這兩人變得動輒得咎,
這是我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