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性別婚姻人士又在說「一夫一妻是中華傳統婚姻的價值,不容破壞」。
請搞清楚什麼是「價值」好嗎!如果「結婚就是一個男的和一個女的」就叫做價值,那麼一間大公司也可以說「本公司的價值就是我們有213個姓林的員工,有198個姓陳的員工,有77個姓張的員工」,這種純粹用「人員組成」來論述「價值」,還真的是不知所云。
你可以用功能來彰顯價值,例如「生育下一代就是傳統婚姻的價值」,你可以用德行來彰顯價值,例如「對彼此忠貞不二就是傳統婚姻的價值」,但是用純粹的「人員組成」是無法說明任何價值的。這就是為什麼反同性別婚姻人士的論述常常破爛不堪的原因,因為他們強調「價值」,卻又強調「組成」,然而價值和組成根本就是兩回事。
例如「生育下一代」這種功能性價值,雖然可以推論到「婚姻是一男一女」,但是不符合這種功能性價值的「一男一女」應該要被排除。在中國傳統社會當中,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就無法滿足「婚姻生育下一代的價值」。《大戴禮記.本命》當中就提到,「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中國傳統婚姻當中,「生不出孩子」是可以作為婚姻終止並將妻子趕出家門的理由的。如果依照反同性別婚姻人士整天吶喊的「維護中華傳統文化」,那麼應該立法禁止不孕症的人締結異性別婚姻,並立法終止婚後卻沒有生孩子的異性別婚姻。然而反同性別婚姻人士卻又認為只要是異性都可以締結婚姻,也不去禁止婚後不生育的婚姻,這無疑和反同性別婚姻人士所要求的「傳統婚姻價值」相違背。
又例如現代科技進步,逐漸開始有同性別伴侶可以藉由人工生殖的方式獲得後代,此時「生育下一代」的價值,也將被同性別伴侶所擁有。如果反同性別婚姻人士真的是堅守「婚姻生育下一代的價值」,那麼這些同性別伴侶理應獲得結婚的機會。結果呢?反同性別婚姻人士又提出所謂「人工生殖不自然,不符合傳統價值;收養小孩沒有血緣關係,不符合傳統價值」這種說法。這實在很奇怪,中國傳統婚姻何時要求不能人工生殖了?中國傳統婚姻又何時要求不准收養小孩了?大中華文化博大精深,五千年的歷史當中,你敢說沒發生過「借腹生子」、「收養過繼」等等情事?開玩笑,這種事情多如牛毛好嗎!
其實中國人以前就真的是堅守傳統婚姻的價值啊!例如「生育下一代」的價值,如果結婚後生不出小孩,男人是可以正當的「休妻」,也就是結束這一段婚姻的意思,甚至男人可以去花錢買個女人(納妾),然後和她生個小孩後,把小孩給元配占為己有。如果反同性別婚姻人士要堅守中華傳統,那麼怎會對未生育的異性夫婦如此的寬容,沒有勒令他們離婚?怎麼沒有鼓吹花錢可以買一個妾的納妾制度?還有,把小孩占為己有這種事情,反同性別婚姻人士能接受嗎?
由此可見,反同性別婚姻人士所謂的「不自然而無法符合傳統價值」的論調,根本完全不符合中國歷史事實,也根本凸顯反同性別婚姻人士不了解什麼叫做真正的「中華傳統文化」。於是乎,反同性別婚姻人士對於「捍衛傳統價值」的論述整個來講就是破爛不堪。講白了現在的反同性別婚姻人士整天把「一夫一妻」掛在嘴邊,這根本也是悖離傳統的大逆不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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