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不能公投

2018年4月27日 · >>F00285

把《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人權兩公約》奉為圭臬,卻又整天嚷嚷著「人權不能公投」的人可能要先搞清楚,世界人權宣言和人權兩公約就是因為在聯合國大會經過會員國正式表決通過,獲得這種程序的加持之後,才能在國際上有其不可抹滅的約束實力。

其他像是阿拉伯世界自己弄出來的「開羅人權宣言」,還有反性弱勢萌萌最喜歡掛在嘴上證明一夫一妻好棒棒的「多哈宣言」,就是因為在聯合國大會沒有經過正式的表決程序,僅只是大會「adopted without vote」,所以才無法在國際上取得壓倒性的約束力。

人權的精神和概念的確不應該公投,但是若是某些可能原本不那麼有共識的項目,要形成有共識的共同約束力,你沒有經過公投或表決,那往往就是基礎薄弱而容易反反覆覆的權力相軋。

這次不少同性別婚姻運動者在反性弱勢萌萌提出反同性別婚姻公投時,一直鬼叫「人權不能公投」,然後在反同性別婚姻公投通過中選會後又突然說要號召「公投展現人權」,這無疑是人格分裂的一種表現。

不過算了,那些人愛搞就搞,我是沒太多意見,只是覺得這種戰術最後失敗的將會是性平教育一案。你吃了那麼多能量在婚權,還搞了一個混亂邪惡的第三案,要把性平放棄掉就是了。別忘了,婚權還有釋憲案罩著,性平可就沒那麼好過了。公投大混戰不論誰輸誰贏,反性弱勢萌萌動員的龐大反性平教育勢力最終還是固若金湯。還看不出反性弱勢萌萌的目標嗎?性平根基毀壞了,能結婚有啥用?別忘了異性能結婚,婚家之中的父權壓迫仍舊是炙盛的。說老實話,婚權是最末枝的事情。


噢對了!之前我一直強調公投是假議題,會不會通過根本就不重要,真正的目的是在於「動員」,「動員」可以做很多事,縣市長大選也快到了,呵呵~

然後這次加上新的強調,我說的「公投的真正目標在動員,及之後的私人政治利益」並沒有僅限於反同性別婚姻公投唷~

呵呵~別說太多好了~~

這篇文我並非鼓吹反生育

2018年4月15日 · >>F00284

無聊的新聞,說旅行團出去有小孩10天都在哭鬧,所以其他團員很不爽。


看到有人對此評論說:「社會或國家的存續依賴繁衍,那麼生養小孩就不是一件單純的個人價值,而是對整個社會皆有價值的事情,那麼社會中的其他人自然有一定程度的義務要負擔生養小孩的成本。如果忍受小孩的哭鬧是成本之一,其他人就有一定強度的理由要忍受不是自己的小孩的哭鬧。」

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說法。


今天我們飛到上天像是天神一樣觀察人類,要是過了1000年人類這個物種仍然存在,那麼我們可以說「若人類物種有延續,則代表人類有在生養小孩」。

然而這個命題「若p則q」頂多只能和命題「若非q則非p」畫上等號,也就是「若人類沒有生養小孩,則人類物種沒有延續」。他不能和「若q則p」畫上等號,也就是說「若人類生養小孩,則人類物種延續」這個說法是錯的。

你只能說「沒有生養後代就必定沒有物種延續」,但是你無法說「有生養後代就必定有物種延續」。所以推展到個人生養小孩上,你就不能說個人的生養小孩就必然能使得社會或國家延續,那麼你就不能說個人生養小孩對於其他人必定是正面的價值。既然無法保證是正面價值,那麼就沒有理由要求其他人都支持這樣的行為,並負擔這樣的成本。

或者用舉例的方式來說,你生養了小孩,能保證他未來不會成為下一個希特勒導致生靈塗炭嗎?能保證他未來的任何所作所為都不會壓迫到其他人而導致其他人的苦難與加速死亡嗎?你所謂的繁衍後代作為人類物種的延續,如果只是不斷的生,雖然使人口增加,但卻使得更多更多的人類生活在痛苦之中,這要如何說是具有正面價值的事呢?


這篇文我並非鼓吹反生育,而是反對那些將生育說成必定是正面價值,並要求其他人必須共同承擔其成本的說法。

甚至說得更絕一點,世界各國包括歐美,多數都有法律規範成年子女有一定程度供養父母的義務,這算是對於當初父母所付出養育成本的回報。若是今天你要求其他人也都必須替別人的孩子承擔更多成本,那理應規範孩子成年後向其他人做出回報。

再更無情一點的說,現在的稅制對於有扶養子女的家庭往往有減免,沒有扶養子女的人則相對繳較多稅,加上各種政府的育兒補助,實際上可以說沒扶養子女的人老早就已經幫忙承擔一部分的成本了,何以每次討論到生兒育女,無後者總是得被說成是欠社會的人?

他們害怕的是身為異性戀的「獨特性」的消失,使他們面臨「家破人亡式的團體認同毀滅」

2018年4月7日 · 

「獨特性」所衍生出來的是一種世界被明確區分,且有所屬的一種歸屬感。當個人意識到自己是某個團體的成員,往往會刻意加強對自己團體與其他團體的分別,藉由劃定明確界線的方式,來增加自己團體的凝聚力。對於某些異性戀來說,他們必須時時強調同性戀與自己的不同,例如同性戀都濫交、同性戀會得HIV、異性可以結婚但同性不行等等,如此才能使得他們取得身為異性戀的歸屬感與安全感。一旦團體之間明確的界線被打破,社會性認定受到動搖時,他們就會感受到威脅,因此必須起身捍衛自己的身分認同,於是不斷強調同性戀有多淫亂、同性戀都有愛滋病很骯髒。當同性別婚姻的浪潮襲來,使得他們最後一道「區別敵我的防線」面臨潰決,自然相應生出極端激烈的反抗心態。他們害怕的是身為異性戀的「獨特性」的消失,使他們面臨「家破人亡式的團體認同毀滅」。

然而,事實上,每個人的婚姻都是不同的,對於個人來說都是單一獨特的,異性戀已經締結的異性別婚姻並不會因為同性也能結婚之後,就喪失了他們婚姻的獨特性。即使共用了相同的法律系統,不同的人的婚姻生活也都會是不同的,不會因此而攪和在一起。異性戀並不會因為婚姻制度的改變,就喪失了異性戀的獨特性。相反的,以區分異性戀與同性戀為理由,而禁止同性別結婚,這只是凸顯了異性別婚姻的「獨佔」,而非異性戀的「獨特」。在社會的壓迫之下,同性戀反而可能締結異性別婚姻,因而使得原本「以婚姻區分性傾向獨特性」的那條界線變得模糊,反而使得同性戀存在於異性別婚姻而隱身在假定的異性戀生活型態之中,反而使得異性戀的「獨特性」受到干擾。

性別平權和婚姻平權是真的會讓這些人的世界崩潰的

2018年4月7日 · 

激烈的反同性戀,說穿了不過只是異性戀/偽異性戀對於自我身分認同的嚴重危機,感受自身社會認定受到威脅而生的一種反抗心態。

#說實在話很可憐
#厭女也是相同的
#性別平等和同性別婚姻是真的會讓這些人的世界崩潰的
#不過這種時候不怎麼想拿出溫柔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