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同性戀、親同性戀人士不明白,現在台灣同性戀會被歧視,根本就不是因為性傾向,真正的歧視發生在對於「同性間的性」的誤解、偏見與汙名。歧視根本就和你愛誰、誰愛你無關。
兩個異性戀男性發生肛交被人發現,他們後續所遭受的異樣眼光也將會與同性戀男性相仿。同樣是肛交,男性陰莖插入女性肛門,所受的偏見就不會那麼的深。
太多的社會敵意都基於「性」,例如同性戀比較容易猥褻兒童,例如同性戀都是濫交的,例如同性戀只有性沒有愛,例如同性戀的性慾都很旺盛,例如同性戀都很骯髒會得HIV。
社會在乎的是,兩根陰莖和兩個肛門,這樣的性就是不行。至於其他,例如女同性戀之間的性,由於性別上的不平等與漠視,基本上根本被邊緣化,連被真正歧視的機會都沒有。
20年前,台灣人對於「同性戀」這概念,可能還有些禁忌,所以同性戀上街,所以同性戀出櫃,增加曝光度的結果,就是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接受度增加。一直以來,同性戀圈內就是鼓勵出櫃與曝光,避免過度的遮遮掩掩,這樣增加透明度的策略,可以說是相當成功。
如今,台灣人仍然對同性間的性抱有不小程度的偏見與汙名,那麼同樣的,同性戀就應該帶著「性」上街,應該揭露大眾較少去想像的一些「性」,增加曝光度,而非遮遮掩掩。
不要以為把同性間的性給隱藏起來,整天只講那些看起來很神聖的「愛」,講那些陽光的、正向的、一些包裝過後的虛偽故事,那些厭惡同性間的性的台灣人就會因此對你更加包容。
別傻了,在你讓台灣人開始了解與包容同性間的性以前,台灣人永遠都會歧視你的。
現在好多人在批評同志大遊行把「性」當作一個訴求主軸,他們認為這樣會破壞同性戀的「社會觀感」,所以應該要把性弱勢權利運動和性解放運動切割開來。
我真的不懂,同性戀就是因為「性」而被歧視,你不解放「性」,那要解放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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